来源:法治日报——法制网
□ 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张晨
近年来,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巩固发展司法行政基层基础,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夯实基层法治根基,全力推进司法所工作创新发展,为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促进基层法治建设作出了积极贡献。
化矛盾、保平安、普法律、促和谐——作为司法行政机关的“神经末梢”,全国3.9万多个司法所扎根基层、贴近群众,打通了全面依法治国的“最后一公里”。
始终坚持政治引领,党对司法所工作的领导全面加强,队伍素质显著提升
“作为一名在司法所工作的基层党员,我的一言一行都时刻影响着百姓对党的信任。”前不久,北京市西长安街司法所所长谭秀云作为司法行政领域优秀党员代表,在中共中央宣传部举行中外记者见面会上分享自己的故事。
像谭秀云一样的广大司法所工作人员,以“早看窗帘晚看灯”的细心、贴心、暖心,牢记初心使命,坚定理想信念,全力做好基层“法律守护人”。
司法部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说,各级司法行政系统全面加强党对司法所工作的绝对领导,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牢牢把握司法所工作的正确政治方向,确保将党的领导贯彻落实到司法所工作的全过程和各方面。
“我们坚持‘司法行政讲政治、业务工作重党建’,切实加强司法所党建工作,全国司法所共有党员6.2万名,司法所党组织的战斗堡垒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得到充分发挥。同时,扎实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和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加强对党员的教育管理监督,司法所队伍政治忠诚进一步筑牢,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不断提高。”司法部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局相关负责人说。
前不久,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提出要优化基层司法所职能定位,保障人员力量、经费等与其职责任务相适应。
党的十九大以来,司法所在保障人员力量方面工作成绩显著:通过落实司法所政法专项编制、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大力充实司法所工作力量,全国司法所工作人员达到14万余人,所均3.6人。其中,上海市要求每个司法所至少配备1名具备法律职业资格的工作人员,陕西省大力加强司法所政法专项编制人员配备,极大提升了司法所干部专业化水平。
与此同时,司法部每年举办全国司法所长示范培训班,各地开展司法所长轮训、司法所骨干培训、岗位练兵等教育培训活动,司法所队伍的政治业务素质不断提升。严格管理,扎实开展司法所队伍教育整顿,队伍纪律作风进一步加强。落实人员保障待遇,充分调动积极性,基层干事创业激情迸发。
始终坚持围绕中心,司法所职能作用得到充分发挥,点滴小事彰显为民初心
学校、机关、厂矿、企业……乡村社区、街头广场熙攘人群中总有司法所工作人员来往穿行的普法身影,他们情理法轮番上阵化解纠纷,提质提效为民服务。
司法部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局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各地司法所聚焦当地经济社会发展、基层社会治理、乡村振兴等中心工作,努力提供有力法律服务和坚强法治保障,在服务大局中体现自身价值。”
统计显示,全国司法所平均每年为基层党委政府提供重大决策的法律意见建议21万条,协助制定规范性文件6.5万件,指导村(社区)制定村规民约17.3万件,推进基层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基层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不断提高。
记者注意到,浙江、广东等地明确司法所承担基层政府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基层行政执法协调监督等职能,有效推动了基层法治政府建设;上海市深入推进司法所“开门办公、主动服务”,助力疫情期间复工复产复市;湖南省司法所服务落实“六稳”“六保”,为经济社会平稳发展创造和谐有序的法治环境;四川省司法厅联合农业农村厅推进司法所助力乡村振兴,取得明显成效。
“各地司法所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守以人为本、法治为民的服务理念,践行初心使命,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法治的新期待新需求。司法所设立乡镇(街道)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统筹开展矛盾纠纷化解、法治宣传、基层法律服务、法律咨询等,为群众提供‘一站式’服务,努力让群众少跑路好办事。”司法部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局相关负责人用一组数据展示工作成绩:全国司法所坚持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深入开展矛盾纠纷化解工作,平均每年指导乡镇(街道)、村(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矛盾纠纷661万件,直接参与调解疑难复杂纠纷180万件,有效维护了群众合法权益。认真落实“七五”“八五”普法规划,推动全社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公民法治素养持续提升,全国司法所平均每年开展法治宣传教育115万场次。接受社区矫正机构委托,列管120余万名社区矫正对象,依法加强对他们的监督管理和教育帮扶,教育矫正质量不断提高。认真组织实施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工作,协调有关部门落实相关政策措施,有效预防和减少重新违法犯罪。各地司法所扎实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通过深入走访、便民服务、法治惠民等多种方式,积极为群众排忧解难办实事,不断提高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始终坚持多措并举,司法所保障水平得到明显提升,工作体制机制不断完善
走进上海市黄浦区打浦桥司法所,一楼是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人民调解工作室、社区矫正宣告室、办公室、档案室等功能区错落有致,各色办公用品、业务指示牌、资料宣传架等设施设备一应俱全。这是司法所保障水平得到明显提升、工作体制机制不断完善的一个缩影。
司法部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局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我们坚持以司法所规范化建设为抓手,多措并举,大力改善司法所工作条件,为司法所开展工作提供有力支撑。各地采取新建、置换、购买等方式,持续改善司法所业务用房。结合维修改造、改建扩建等工程,认真落实司法部印发的《司法所外观标识规范》要求,逐步规范司法所外观标识,更好地方便群众、服务群众。大力推进司法所信息化建设,加强移动调解、智慧矫正、智能法律服务等信息终端的应用,司法所工作能力水平有了明显提高。安徽省开展司法所建设提档升级三年行动计划;山东省连续部署开展司法所规范提升年、品牌引领年、整体跨越年规范化建设行动计划,司法所规范化水平进一步提升;河南省司法厅从中央转移支付资金拿出2000万元用于‘星级司法所’建设;广西壮族自治区试点为司法所租赁配备新能源公务汽车,为司法所履行职能、开展工作提供了有力保障”。
数据显示,目前,全国司法所基本实现了乡镇(街道)全覆盖,管理效能更加优化。上海市司法厅联合编办等五部门出台意见,明确要求把司法所打造成“新时代基层综合法治工作部门”;浙江推进乡镇(街道)合法性审查全覆盖,切实提升基层法治水平;内蒙古、上海等地建立司法所与派出所、律所、基层法律服务所“所所联动”机制,司法所工作不断创新发展。
各级司法行政机关立足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工作大局,认真谋划司法所工作,巩固司法所阵地,优化司法所职能,充分发挥司法所职能作用,司法所工作驶入创新发展快车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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