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进度管理办法
为加强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提高施工质量,保证工程进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提高施工质量,保证工程进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 本管理办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建设工程项目管理的各项活动。
第三条 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应当遵循科学、规范、安全、高效的原则,确保工程进度和质量。
第四条 建设组织者应当遵守本管理办法,加强对建设工程项目管理的规范和监管,保障工程顺利进行。
第二章 项目启动
第五条 建设组织者应当对建设工程项目进行申报,经相关部门审核批准后,方可启动项目。
第六条 建设组织者应当制定项目计划,明确工程进度、质量、安全等方面的目标和要求,并确保项目计划与相关法律法规相符。
第七条 建设组织者应当建立项目微信群或QQ群,加强对项目的监督和管理工作。
第八条 建设组织者应当建立项目档案,包括项目计划、施工方案、进度记录、质量检查、安全培训等方面的内容。
第九条 建设组织者应当定期进行项目进展情况汇报,及时解决项目中出现的问题。
第十条 建设组织者应当与施工队伍建立合作关系,明确双方责任和义务,确保施工进度和质量。
第十一条 建设组织者应当加强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确保施工现场安全有序。
第十二条 建设组织者应当对建设工程项目进行验收,确保工程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
第三章 施工管理
第十三条 施工队伍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按照项目计划进度,按时序完成施工任务;
(二)保证施工现场安全,遵守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措施;
(三)严格按照施工图纸和设计要求,进行施工操作;
(四)及时报告施工进展情况,接受建设组织者的监管和验收。
第十四条 施工队伍应当加强对施工现场的监督和检查,确保施工质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
第十五条 施工队伍应当建立施工现场档案,包括施工图纸、施工记录、质量检查、安全培训等方面的内容。
第四章 法律责任
第十六条 违反下列规定的,由建设组织者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一)违反项目计划进度,影响工程进度和质量的;
(二)违反施工现场安全规定的;
(三)违反施工图纸和设计要求的;
(四)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的。
第十七条 建设组织者应当加强对建设工程项目管理的规范和监管,确保工程顺利进行。
第十八条 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建设工程项目管理,不得破坏建设工程项目管理秩序。
本管理办法由建设部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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