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用经费使用管理办法
为加强公用经费的使用管理,保障公共资源的合理利用,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一条 公用经费是指用于公共事业、公共福利、社会服务、交通运输、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的经费。
第二条 公用经费的使用应当遵循合理、节约、公开、透明的原则,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
第三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公用经费的管理和监督,确保公用经费的正确使用和发放。
第四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合理配置公共资源,提高公共资源利用效率,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
第五条 公用经费的使用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一)用于公共事业、公共福利、社会服务、交通运输、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的支出;
(二)实行预算管理,严格按照预算规定用途支出;
(三)用于保障人民的基本生活,确保基本公共服务的提供;
(四)公开透明,接受社会监督。
第六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公用经费的监督,确保公用经费的正确使用和发放。
第七条 各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加强对公用经费的管理和监督,建立健全公用经费使用的管理制度和流程,确保公用经费的正确使用和发放。
第八条 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非法侵占、挪用或者虚报、冒领公用经费。
第九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公用经费的使用管理,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情况适时调整公用经费的预算和支出,保障公共资源的合理利用和优化配置。
第十条 各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加强对公用经费的管理和监督,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好的公共产品和服务。
第十一条 本管理办法由国务院有关部门负责解释。
第十二条 本管理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以上就是公用经费使用管理办法的全部内容。
版权声明: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 请发送邮件至 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