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术管理体系建设(技术管理体系建设标题)

技术管理体系建设

1 技术管理的依据和原则

施工技术管理是企业管理的重要环节,也是提高企业管理水平,保证工程质量,取得经济效益和决定企业生存发展能力的重要基础性工作。

施工技术管理的依据是:国家法律、法规;国家、地方及行业标准;企业一体化管理体系文件;设计文件;与建设单位签订的合同等。

施工技术管理的原则:

⑴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科技路线、技术政策、技术标准,从实际出发适应社会环境,增强企业活力。

⑵一切从用户出发,满足建设单位需求;倡导绿色施工,创建和谐企业;竭尽全力实施企业的管理方针:“追求卓越管理,筑造用户满意工程;改进环境行为,保障员工健康安全”。

⑶追踪国际、国内先进建筑施工技术,加大科技投入,增强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努力实现科技成果向生产力的转化,提高技术进步对企业效益增长速度的贡献率。

⑷强调技术的先进可行性与经济合理性相结合,面向工程项目,强化施工技术管理。建立畅通、迅速的信息渠道,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统一有效的施工技术管理网络。

⑸强调施工技术工作的书面化程序,满足可追溯性要求。施工技术工作要做到规范化、程序化、精细化、格式化。

2 技术管理体系建设

局实行三级施工技术管理体系,即局、子(分)公司、项目经理部。根据项目管理的需要,按照管理的性质、方式、深度的不同分别履行决策-指导-监控、直接管理、实务管理职责。

施工技术管理实行总工程师技术负责制。每个管理层均设总工程师统一领导施工技术管理工作,设施工技术业务管理部门负责具体日常施工技术管理工作。

当成立局直属的项目经理部(指挥部)时,直属项目经理部(指挥部)对项目的施工技术管理工作负责,接受局技术管理部门的领导;各子(分)公司参加施工的单位对各自范围内的施工技术管理工作负责,接受局直属项目经理部(指挥部)和子(分)公司技术管理部门的双重领导;当成立代局指时,代局指对项目的施工技术管理工作负责,接受局和子(分)公司的双重领导,代局指非主责公司分部应接受代局指和公司的双重领导,代局指主责公司分部应接受代局指领导。

当由子(分)公司单独组建非代局指项目经理部时,项目经理部接受子(分)公司技术管理部门的领导,对项目的施工技术管理工作负责。

3 施工技术管理组织机构设置

局设技术中心、试验检测中心等管理部门负责局层面技术管理工作,设工管中心、安质部、工经部对技术相关工作进行辅助管理。

技术管理部门作为全局施工技术管理的主责职能部门,负责落实施工技术管理办法相关业务工作要求、监控技术管理体系的正常运行,组织开发、推广新技术、新工艺。

试验检测管理部门是局试验检测工作的管理中心和试验检测技术的咨询服务机构,对局各级试验检测机构的业务进行管理、监督、检查并提供咨询。

工程管理部门作为局工程项目施工技术管理的辅责部门,负责监督管理施工调查、施工管理交底、施工过程组织与控制、工程测量、竣工验收、工程技术总结、工程保修等相关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监控全局工程项目的正常运行。

子(分)公司比照局技术管理部门设置,根据公司规模和企业特点设置相应的技术管理部门,实行专业化管理。

项目经理部(指挥部)设工程部、试验室等,负责本项目的施工技术管理工作。

4 项目工程技术管理

一般情况下,工程项目技术管理机构主要岗位有总工程师、工程部长、技术主管、技术员,特殊情况下,根据技术管理和人才培养的需要可设项目副总工程师和工程部副部长。

4.1 工程部组建

项目中标后,项目部应根据上级单位发布的组织机构令组建工程部。工程部技术人员的配置应从技术专业和数量两个方面考虑,关键岗位人员技术专业应符合项目工程需要。

项目总工程师根据项目工程单元和工程技术人员专业类别、工作经验等设置技术主管,测量作业应单独设置测量组。开工前,项目总工和工程部长应对技术主管进行业务知识和专业知识培训,熟悉工作程序,掌握工作内容和工作方法。

工程部应设置专职(兼职)资料员,资料员应熟练运用计算机,了解工程资料的编制、传递和归档流程,归档的工程资料应进行检查合格后方可归档。

4.2 工程部基础工作

项目工程部组建完成后,工程部长应组织做好如下工作:

4.2.1 人员分工

应根据技术人员专业优势进行工作分工,分工应细化到具体的工作内容,明确工作流程、工作标准和工作要求。

4.2.2 制度建立

由总工程师牵头,工程部长组织相关人员建立项目技术管理制度。制度的建立应依据局、公司发布的相关管理办法和制度并结合项目管理实际进行。制度建立的流程:收集局、公司技术管理性文件→组织学习和研读→整理项目应建立的制度清单→编写制度→组织讨论→定稿发布。

4.2.3 制订培训计划

应根据工程进度做好技术培训计划的制订和组织培训工作,培训应有针对性,分技术管理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两个方面,专业技术知识的培训时间应在对应专业工程开工前进行。项目培训计划应避免和局、公司培训计划相冲突。

4.2.4 建立资料管理清单

工程部长组织相关人员根据项目技术管理情况建立技术资料管理清单,各管理资料应建立分类资料盒。项目技术资料分类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

⑴上级来文。包括局、公司和项目部发布的与技术有关的管理性文件;业主监理来文;其他相关单位来文。

⑵督办回复资料。主要是上级或外部单位来文中要求督办回复的资料,该回复资料应和对应文件(通知)合并存放。

⑶检查资料及整改回复资料。包括外部单位、局、公司和项目部自查记录及对应的整改回复资料。

⑷制度、办法资料。项目部发布的技术管理性文件、办法。各资料应有对应的学习(或培训、考核)的相关资料。

⑸培训资料。包括培训计划、培训教材、培训记录和考试考核等相关资料。

⑹施工技术资料。包括开工报告、施工调查资料、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技术方案、施工技术交底、隐蔽工程旁站资料、施组方案交底执行情况检查资料、施工日志等。

⑺测量资料。包括仪器设备清单、仪器设备检定计划、仪器设备使用记录、测量记录、复测(过程联测)资料、测量交底等。

5 技术管理制度建设

项目应建立的制度分基本制度和专业制度两大类,基本制度是每个项目必须建立的,具有通用性的特点。专业制度是根据本项目工程特点和专业管理需要而制订的。

目前,项目基本制度主要包括:技术资料签字制度、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技术方案管理制度、技术数据复核及检算制度、技术资料保管制度、科技研发制度、测量复核制度、设计文件审核制度、技术交底制度、技术工作台帐及统计资料管理制度、定期检查考核制度、技术工作交接制度、重大问题请示报告制度、定期检查评比制度、每月技术例会制度等共14项。

专业性制度要根据本项目工程特点有的放矢的制订,如隐蔽工程旁站制度、测量仪器使用保管制度、监控量测管理制度、夜班人员值守制度等。这些专业性制度可以通过采用制订管理办法的形式来规范工作方法、工作流程和责任划分与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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