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晨霖 律师
最近一位美女咨询我们与大学教授之间的耍朋友谈恋爱的案子,相关法律知识很简单,但案情很有意思,和大家分享一下。
案情这样:美女二十八九,身材好,个子高,人又漂亮,很有气质,关键人家还有两条修长美腿,人家到成都来找工作,本来就不是什么难事。
美女到成都后找工作,投简历,自然很多公司都想要人家的,工资待遇也是相当高的,很多公司人家也没看上。
其中有一家公司,美女还是比较青睐的,也就从了这家公司,去上班了。
美女在这家公司上班几个月,这家公司正好与某大学一位教授有科研合作的项目,这位教授三十八九岁,经常到这家公司,交流合作的项目。
这家公司就让美女平时负责这位教授的接待工作,时间久了,一来二去的,教授对这位美女很是青睐。
相互之间有了联系方式后,教授经常邀请美女出去休闲喝茶吃饭,美女也是为了工作,欣然前往了。几次美女都没有拒绝,教授想搂搂抱抱的,美女也是没有激烈反抗,教授觉得时机成熟了,就对美女开始表白了。
因美女是离婚状态,对于教授的表白也是比较犹豫,教授毕竟有家庭,但教授数次强烈的表白,美女没有明确拒绝,教授觉得可能是条件没有给到位。
教授见美女没有明确拒绝,教授马上转了5000元给美女,美女也就收了,教授几次约美女,美女也是前往了,就是犹豫没有和教授发生性关系。
教授一看5000不行,就又转了5000给美女,但美女还是只是愿意和教授吃饭喝茶,一直犹豫不愿意发生关系。
据美女讲,几个月以后,教授老是不能得逞,就提出让美女把钱还给他,美女觉得两个人一起那么多次,教授的搂搂抱抱她都是没有拒绝,只是没有发生关系,也是不愿意退给教授的。
教授威胁要起诉,美女咨询我们。
这个案子涉及以下几个法律问题。
1、教授给美女10000元红包如何认定?
2、本案如何处理?
先来说说第一个问题,教授给美女的1万元红包如何认定?
从教授和美女的关系状态来看,是教授在追求美女,企望与美女建立恋爱关系,基于这种关系,教授给美女10000元,这就是一个赠予行为。
教授既然是赠予行为,其撤销赠予必须符合法律的规定。
第二个问题,本案如何处理?
在本案中,教授提出让美女把1万元退回去,说明教授想撤销赠予,必须符合撤销赠予的相关法律规定。
在目前的法律实践,这种赠予,男方想撤销,我们办理的几个案件,法院都是不予支持的。所以在本案中,教授想要回这1万元,如果起诉,法院是不会支持的。
如果教授想要回,那就必须转换个思路,因教授是已婚状态,建立婚外的恋爱关系,这是不符合法律规定和传统风俗道德习俗的,也就是既不合法也不道德的。
根据目前的司法实践观点,教授婚姻关系期间,对小蜜的赠予,这是侵害了夫妻共同财产,教授的爱人如果起诉,目前的司法实践观点是支持的,我们办理的几个案件都是支持的。
最后要说明的就是,美女和我们交流中间,我们的意见也是,这些教授都是比较抠的,他经常会骚扰美女的,我们意见就是为了息事宁人,可以从教授几次,教授的寂寞排解了,教授自然不到美女要钱了。
当然,美女如果确实不想从,教授个人想要这个钱,法院诉讼,那是不会支持教授的,美女也不用担心,只是会经常面对教授的骚扰。
版权声明: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 请发送邮件至 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