节能减排新模式-合同能源管理(合同能源管理 节能效益分享)

随着工业规模快速扩大,环境承载压力巨大,节能减排形势严峻。切实淘汰改造落后技术和产能,推进传统工业向现代制造业 转型升级,走资源节约、环境友好之路,刻不容缓。武汉市节能协会希望能充分发挥专业协会的职能和优势, 根据对工业节能领域的现状及相关需求,大力推广符合国家节能环保政策要求、市场反应良好、性能稳定且性 价比优良的相关优秀技术和产品,并且组织有综合能力 的节能服务公司和相关企业参与实施。

“技术节能”与”合同能源管理推广”已成为企业进一步降低能耗,实现“十二五”节能减排目标的主要手段。期待通过推广节能低碳技术、推广合同能源管理, 能为推进本地区工业领域的节能减排工作、建设两型社 会、实现可持续发展做出应有的努力。

(一)合同能源管理概念

上世纪 70 年代中期以来,一种基于市场的、全新的节能新机制——"合同能源管理"(简称 EPC)在市场经济国家中逐步发展起来,而基于这种节能新机制运作的专业化的"节能服务公司"(在国外称 ESCO,在国内简称 EMCo)的发展十分迅速,尤其是在美国、 加拿大,合同能源管理已发展成为一新兴的节能产业。合同能源管理机制的实质是:一种以减少的能源费用来支付节能项目全部成本的节能投资方式。这样一种节能投资方式允许用户使用未来的节能收益为工厂和设备升级,以及降低目前的运行成本。能源管理合同在实施节能项目投资的企业("用户")与专门的盈利性能源管理公司之间签订,它有助于推动节能项目的开展。在传统的节能投资方式下,节能项目的所有风险和所有盈利都由实施节能投资的企业承担;在合同能源管理方式中,一般不要求企业自身对节能项目进行大笔投资。

1 合同能源管理

节能服务公司与用能单位以契约形式约定节能项目的节能目标,节能服务公司为实现节能目标向用能单位提供必要的服务,用能单位以节能效益支付节能服务公司的投入及其合理利润的节能服务机制。

2 合同能源管理项目

以合同能源管理机制实施的节能项目。

3 节能服务公司

提供用能状况诊断、节能项目设计、融资、改造(施工、设备安装、调试)、运行管理等服务的专业化公司。

4 能耗基准

由用能单位和节能服务公司共同确认的,用能单位或用能设备、环节在实施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前某一时间段内的能源消耗状况。

5 项目节能量

在满足同等需求或达到同等目标的前提下,通过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实施, 用能单位或用能设备、环节的能源消耗相对于能耗基准的减少量。

(二) 合同能源管理的起源与发展

1997 年,合同能源管理模式登陆中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同世界银行、全球环境基金共同开发和实施了“世界银行/全球环境基金中国节能促进项目,在北京、辽宁、山东成立了示范性能源管理公司。运行几年来,3 个示范合同能源管理公司项目的内部收益率都在 30%以上。项目一期示范的节能新机制获得很好的效果,即以盈利为目的的 3 家示范 EMCo 运用合同能源管理模式运作节能技改项目很受用能企业的欢迎;所实施的节能技改项目 99%以上成功,获得了较大的节能效果、温室气体 CO2 减排效果和其它环境效益。鉴于此,国家发改委与世界银行共同决定启动项目二期。2003 年 11 月 13 日,项目二期正式启动。在中国投资担保有限公司设立世行项目部为中小企业解决贷款担保的难题,并专门成立了一个推动节能服务产业发展,促进节能服务公司成长的行业协会—— 中国节能协会节能服务产业委员会(EMCA)。

(三)合同能源管理类型与常见模式

合同能源管理包括节能效益分享型、节能量保证型、能源费用托管型、融资租赁型、混合型等类型的合同。合同文本是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实施的重要载体。

(四)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的十大优点

1、节能效率高:项目的节能率一般在10%—40%,最高可达50%。

2、客户零投资:全部设计、审计、融资、采购、施工监测等均由EMC公司负责,不需要客户投资。

3、节能有保证:EMC公司可以向用户承诺节能量,保证客户可以马上实现能源成本下降。

4、投资回收短:项目投资额较大,投资回收期段,从已经实施的项目来看回收期平均为3-8年。

5、节能更专业:EMC公司提供能源诊断、改善方案评估、工程设计、工程施工、监造管理、资金与财务计划等全面性服务,全面负责能源管理。

6、客户风险低:客户无须投资大笔资金即可导入节能产品及技术,专业化服务,风险很低。

7、改善现金流:客户借助EMC公司实施节能服务,可以改善现金流量,把有限的资金投资在其他更优先的投资领域。

8、提升竞争力:客户实施节能改进,节约能源,减少能源成本支出,改善环境品质,建立绿色企业形象,增强市场竞争优势。

9、管理更科学:客户借助EMC公示实施节能服务,可以获得专业节能资讯和能源管理经验,提升管理人员素质,促进内部管理科学化。

10、合同能源管理模式带给能耗企业的效益:

(1)能耗企业不用资金投入,即可完成节能技术改造;

(2)节能工程施工完毕,就可分享项目的部分节能效益;

(3)在合同期内,能耗企业的客户支付全部来自项目效益,现金流始终为正直;

(4)合同结束后,节能设备和全部节能效益归能耗企业;

(5)EMC 为能耗企业承担技术风险和经验风险。

来源:武汉市节能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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