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同县:以铁纪监督护航乡村振兴,推动项目建设整改问题51个

红网时刻新闻 记者王义正 通讯员 杨芳悦 周汝文 会同县报道

“唐某在村级道路建设工程项目中不认真履行职责,未对实际工程量严格把关审核,导致施工方虚报40万元……”近日,会同县坪村镇四级主任科员唐某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这是会同县纪委监委立足“监督的再监督”职责定位,规范和监管乡村振兴项目资金的使用管理,保障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一个缩影。

事情起因是,会同县纪委监委收到关于反映该县坪村镇四级主任科员唐某有关问题的线索后,经县纪委监委主要负责人批准,县纪委监委第四纪检监察室成立核查组,对问题进行了初步核查。2022年8月31日,经县纪委常委会研究,报县委主要负责人批准后,决定对其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唐某作为会同县青朗乡黄溪大桥头至广坪镇磨哨村公路(简称“磨哨公路”)项目负责人,未深入项目工地实地察看,就依据设计数据来确定该项目的的工程量,签署“拟同意支付”审核意见后上报并拨付了资金。

核查组调取了磨哨村相关报账资料,通过发票、施工合同、“四议两公开”手续、竣工验收表等资料,并到现场实地察看发现,在该项目实施之前,村里已对该路段进行了路基平整、浆砌挡土墙等建设,报账金额约40万元。

同时, 核查组也对“磨哨公路”项目实际施工负责人肖某余进行询问,其承认”磨哨公路”有虚报工程量的问题。

唐某案的查处,折射出该县纪委监委强化重点项目监督,护航乡村振兴,推进清廉乡村建设的成果。

把项目资金用在刀刃上。今年以来,会同县推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以乡村振兴专项监督为抓手,聚焦重大项目开展专项监督,以强有力的监督保障护航乡村振兴。对2021年以来全县乡村振兴项目资金拨付使用情况进行全程监督、跟进监督,为项目有序运行、资金规范使用提供有力保证,为乡村振兴发展助力提速。

该县纪委监委制定了《关于开展乡村振兴领域作风问题“百日督查”和项目建设“百日清查”行动工作方案》,落实“一体化三联”机制,把全县划分为6个片区,加强“室组地”联动开展乡村振兴领域项目建设“百日清查”等专项行动,保障重点项目落地见效。今年7月,会同县纪委监委组建3个专项监督工作组,聚焦项目施工、部门履职和工作效能等内容开展监督检查,以“监督 反馈 整改 回头看”的闭环机制,压紧压实各相关职能部门的主体责任和监管责任,以高质量监督推进项目高质量建设,为乡村振兴增效赋能。

“为确保各项目建设有序高效推进,我们坚持问题导向,向有关部门下发监察建议书,开展问题整改情况‘回头看’,把监督职责落实到项目建设全过程,助推乡村振兴工作提质增效。”会同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说道。

截至目前,共查处乡村振兴领域问题线索21个,立案4起,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1人,追缴资金71.3万元,推动项目建设整改问题51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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