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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美)尤金·奥尼尔
译者: 乔志高
出版社: 猫头鹰文化·四川文艺出版社
2017年4月
这是美国剧作家尤金·奥尼尔的自传性剧本。酒鬼奥尼尔,一生惨痛,跟随父亲剧团走南闯北,漂泊无依,考入普林斯顿大学却因酗酒闹事被开除。淘过金,当过水手,做过演员,始终生活在贫困边缘。天才奥尼尔,自1912年研读古希腊戏剧作品后开始戏剧写作,一生创作独幕剧21部,多幕剧28部,四次获得普利策奖,1936年获诺贝尔文学奖。
这部剧作却是他埋藏在心底最深的悲鸣。1939年夏天,二战阴霾笼罩美国,他拿着酒瓶子躲在旧金山一座“道庵”,一笔笔把自己家族中不可告人的秘密刻在纸上。一生都在写悲剧的奥尼尔,写下内心的“悲惨世界”,不是他想写,是经历和往事在逼迫他写。就如《月亮和六便士》里的思特里克兰德,在太平洋小岛上发了疯地作画,只因为“魔鬼让我不得不画”。对艺术的激情,对生命的厌倦,复杂地交织在一起,来回摇摆。最终,奥尼尔的生命,“不过是一瓶被遗忘的烈酒,在城市的阳光下慢慢挥发。”(本期推荐人/柏琳)
本书作者
尤金·奥尼尔
Eugene O’Neill
1888—1953
美国剧作家,生于纽约一个演员家庭,幼年随父亲的剧团走南闯北,漂泊无定。1912年患肺结核住院期间,研读了自古希腊以来的戏剧经典作品,并开始戏剧创作。一生创作独幕剧21部,多幕剧28部。四次获普利策奖,并获得1936年诺贝尔文学奖。
精彩书摘
大凡文学创作多少总有一点儿自传的成分。西方文学中,尤其是长篇小说─如狄更斯的《大卫·科波菲尔》(David Copperfield),毛姆的《人性的枷锁》(Of Human Bondage),以至美国作家伍尔夫(Thomas Wolfe)的全部作品─往往用小说体裁来写自传,虽然有的平铺直叙,有的改头换面、添油加醋,而且功拙各有不同。《长夜漫漫路迢迢》在自传文学中占有独特的地位:第一,因为它是戏剧,不是小说,而以往以戏剧方式写自传的倒不多见;第二,奥尼尔写这部自传戏,并不将事实加以粉饰或篡改,而是赤裸裸地、毫不留情地把他自己家庭里最痛苦、最不可告人的真情实事由心灵深处挖出来公诸世人。奥尼尔在《长夜漫漫路迢迢》卷首写给他夫人卡洛泰·蒙特瑞(Carlotta Monterey)的献词中称这个剧本为一部“消除旧恨,用泪和血写的戏”。他是“终于能够以爱的信心面对死去的亲人,写这部戏─以深深怜悯、谅解和宽恕的心情,写蒂龙一家这四个饱受折磨的人”。奥尼尔不仅是一字一泪、白纸黑字地将自己家里不可告人的事写成书,而且是通过对话和独白构成戏剧,在舞台上活灵活现地演出来。
《长夜漫漫路迢迢》是尤金·奥尼尔晚年写成的作品,剧本末尾注的脱稿日期是“一九四○年九月二十日”。那个时期,他和他夫人在几次三番地迁徙之后,卜居旧金山三十五英里 外一座山坡上自建的、定名为“道庵”(Tao House)的房子。 早一年,奥尼尔夫人的日记里有如下记载:
“一九三九年,六月二十一日。整夜闷热,不能入眠。金同我长谈数小时─关于他脑中计划所写的讲他母亲、父亲、他哥哥和他自己的一部戏。”
“长”剧一九五六年在纽约上演的前夕,奥尼尔夫人接受记者的访问,谈到这部戏写作的经过说:“他(奥尼尔)那时身体已经不好,晚上常常失眠。有时,他忧虑和紧张到不能自已,就把我叫醒来谈话,常常谈一整夜,谈他的工作或是谈到第二次世界大战这种可怕的事是否即将来临……他向我解释他不能不写这部关于他青年时代和他家庭的戏。这些往事就像幽灵一样纠缠着他,逼着他非写不可。就像在他心灵深处跟他在作祟,不倾吐出来,他就永远无法安宁。他不得不写,写出来他才能谅解当初存在于他和他父母之间的莫名的悲哀。”
奥尼尔夫人接着说:“他开始写《长夜漫漫路迢迢》的时候,我再也忘不了他在写作的过程中怎样每天折磨自己,给自己受罪。每天工作完了,他从书房里出来,面容憔悴,有时还流眼泪,两眼往往哭得通红,看上去比早上走进书房的人要老了十岁。我想他写完这部戏,把心里要说的话倾吐出来,才好像恢复了自由。写这部戏是他唯一跟他的父母兄弟得到平安的方法─自己心里得到平安。”
在奥尼尔的笔下,父亲吝啬,母亲吸毒,哥哥是酒鬼,自己害肺病。至少他父母的隐私在《长夜漫漫路迢迢》问世之前并非众所周知,甚至至亲好友多半都不知情。这出戏将多年累积的“家丑”公然揭露出来,其大胆可想而知。当时,詹姆士·奥尼尔尚存的亲友有出来替他辩护的,也有批评家认为虽然“长”剧最终的效果是“谅解”“怜悯”和“宽恕”,可是,奥尼尔刻画他父母时用笔的残酷,好像回想起当初的家庭关系余恨未平似的。事实上,作者把他的骨肉三人写得足够深刻,而他的自画像相形之下反而比较单薄。也许一个人分析自己终究不免有几分主观和隐藏。可能因为这个缘故,在历届“长”剧上演中,埃德蒙这个角色演来总不易讨好。
从写实方面看来,《长夜漫漫路迢迢》中的一事一物都有根据,甚至有些年、月、日都与真事相符。然而,作者也有些地方动用“诗人的特权”,将事实稍加改动,以便增进戏剧性的效果。比方父亲的出身虽穷,但未必像剧中所说的那样家中一贫如洗。富家小姐玛丽由她父亲带着去后台会见大明星,与蒂龙一见钟情,事实上奥尼尔的父母结识的经过并没有那样罗曼蒂克。而结婚时,疼爱她的父亲已死,也与戏剧中所说的帮女儿买结婚礼服不同。但与历史出入最大的还是作者自己。戏中把埃德蒙写成一个少不更事的青年─“未成人的大孩子”,而事实上,奥尼尔那年(一九二一年)已三十三岁,并已经娶妻生子。埃德蒙即将被送去肺病疗养院,似乎前途黯淡,甚至可能病死。事实上,奥尼尔本人当年住疗养院只有五个月,而且就在这个阶段开始了他的写作生涯。(摘自《长夜漫漫路迢迢》序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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