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津县委编办:“四个一”深入规范“属地管理”提升基层治理能力

中国山东网-感知山东11月15日讯利津县委编办持续深入推动规范“属地管理”工作,以党建引领基层治理体制机制创新,构建“四个一”工作体系,加快建立边界清晰、分工合理、权责一致、运行高效、依法保障的基层管理体制,为乡镇(街道)减压赋权、提质增效,不断提升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

“一盘棋”协同推进,构建基层治理“新体系”。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从党建引领、人员编制、平台打造等角度多方面谋划,以规范“属地管理”推动基层治理方式创新。一是党建引领到位。把规范“属地管理”工作、减轻基层负担作为加强党的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列入全县党员教育培训计划,强化培训学习,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推动规范“属地管理”工作落实落细。二是编制保障到位。争取上级部门支持,推进编制资源向基层倾斜,2021年下沉乡镇(街道)事业编制67名,切实补齐基层人力短板。在安排用编进人计划时,优先满足乡镇(街道)用人需求,近三年来为基层择优增加工作人员110余名,持续注入“活力剂”。三是平台打造到位。结合事业单位改革,在全市率先整合组建县县域治理运行管理中心,强化区域治理牵头抓总职能,加强“乡呼县应、上下联动”“响应”平台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形成呼叫、受理、派发、督办、评价、考评等事项全流程办理处置闭环,搭建起全县规范“属地管理”工作的“四梁八柱”,推动形成县、乡镇(街道)、村居(社区)三级高效联动、上下贯通、运转灵活的社会治理新体系,畅通为民服务的“快车道”。自平台运行以来,通过乡镇(街道)“呼叫”受理“属地管理”事项100余件,办结率100%,县乡联动办理效率有了新提升。

“一清单”明晰职责,夯实责任分工“压舱石”。健全完善“3”张清单,构建科学规范职责体系。一是从细厘清县乡职责边界。以法律法规和工作实际为基础,先后围绕生态环境、城乡建设、民生保障等14个领域,分三批次编制公布县乡“属地管理”事项主体责任和配合责任清单67项,逐项配套编制“施工图”“说明书”,确保乡镇(街道)、县直部门履行“呼叫”“响应”职责有依据。同时,深入推进开发区体制机制创新,规范开发区“属地管理”工作,制定“开发区吹哨、属地单位报到”事项清单11项,厘清开发区管理机构与相关职能部门、乡镇(街道)的职责分工。二是从实明晰乡镇(街道)职责权限。聚焦基层主责主业,规范完善乡镇(街道)权责清单,实现权力清单与责任清单“两单合一”,明晰乡镇行政权力事项91项、公共服务事项130项;街道行政权力事项35项,公共服务事项125项。作为乡镇(街道)行使职责的依据,进一步明晰了乡镇(街道)法定职责,推动依法履职。三是从严界定明确乡镇(街道)职责范围。结合利津县实际,梳理编制乡镇(街道)职责任务清单,涉及基层党建、城镇管理、经济发展等7个方面176项职责任务事项,构建起“照清单履职、依清单办事”的乡镇(街道)履职精细化管理制度体系。

“一张网”联动覆盖,推动治理服务“全方位”。进一步延伸基层治理“触角”,积极推动“属地管理”工作与社会治理、政务服务、综合执法相衔接,构建部门治理服务“一张网”,打通基层治理“最后一米”。一是衔接社会治理工作,提升基层治理能力。推动“属地管理”清单事项、职责任务、工作力量与社会治理网格“三融合”。全县划分基础网格648个、专属网格52个,700余人社会治理网格员兼任“属地管理”联络员,负责协助做好信息收集、问题发现、政策宣传、结果反馈等工作,建立“网格吹哨、分级响应、部门报道”工作机制,打通全链条的群众诉求解决通道,努力把矛盾化解在基层、纠纷调处在基层、诉求解决在基层。二是衔接政务服务工作,夯实基层服务基础。梳理行政审批、人社、民政、卫生健康等领域量大面广、涉及群众利益或者便于企业、群众办事的政务服务事项,通过委托下放、服务窗口前置等方式,推进政务服务工作职能和服务向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村(社区)便民服务站下移,切实为群众就近办事提供规范、透明、高效、便捷的政务服务。三是衔接行政执法工作,推动执法力量下沉。整合城市管理、市场监管、自然资源等10个领域执法力量,建立“1 8 N” 派驻执法模式,将90%以上人员以派驻执法的形式下沉基层一线。搭建“乡镇(街道)主导、部门参与、资源统筹、联合执法”的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平台,做到“属地管理”与综合执法一体运行,由县级行政执法机构查处的违法行为,乡镇(街道)及时“呼叫”行政执法机构进行查处,确保执法监管不缺位、执法力度不减弱。

“一揽子”制度机制,实现干事创业“严管理”。建立长效工作机制,为规范“属地管理”保驾护航。一是健全奖惩机制抓日常。加强与纪检监察机关沟通联系,健全完善有关责任追究和容错纠错制度,形成了奖惩并举、奖勤罚懒的工作机制。二是强化考核机制快响应。将明晰县乡职责、规范“属地管理”工作落实情况纳入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考核中,赋予乡镇(街道)对县直部门的考核评价权,考核权重占到县直部门年度考核总分的30%,切实加强乡镇(街道)对县直部门的反向监督,以绩效考核的“指挥棒”“风向标”作用倒逼部门快速“响应”、高效履职。三是完善配套制度压责任。健全完善《“乡呼县应、上下联动”工作机制实施细则(试行)》《规范“属地管理”工作衔接联动机制实施细则(试行)》《“开发区吹哨、属地单位报到”工作机制》等8项监管、考评、问责“全链条”配套制度,形成县乡联动顺畅、监管执法“一盘棋”的工作格局,构建起优化、协同和高效的基层管理运行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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