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5日,浙江省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建设推进会暨“检警 ”应用推广会在衢州柯城召开。会议围绕深入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对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建设工作进行深化部署,在全省上线由衢州柯城研发的“检警 ”应用,以构建新型检警关系、提升执法司法规范化水平。浙江省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孔璋,省公安厅党委专职副书记王建出席会议并讲话。衢州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杜兴林致辞。衢州市副市长、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吴松平,衢州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黄曙峰出席会议。
孔璋
浙江省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
孔璋表示,浙江省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建设的成效明显。他要求,要依法全面准确认识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的职能定位,在机制建设和功能发挥上,要把“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放到同样重要的地位,协同抓好;在组织机构建设上,办公室应当由刑检部门和公安机关法制部门两家共同设立,实行“双主任制”;在诉讼角色分工上,要严格把握咨询答疑的界限。要把“检警 ”应用作为推进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实质化、规范化运行的重要抓手,不断规范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工作,秉持双赢多赢共赢理念,共同构建新时代新征程新型检警监督制约协作关系。
王建
浙江省公安厅党委专职副书记
王建表示,公安机关要进一步深刻认识侦查监督与协作办公室建设的重大意义,提高政治站位,全力会同检察机关推进此项工作。要进一步优化完善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的建设运行,在硬件设施上全面保障,在运行机制上健全完善,在人员配置上应配尽配,确保各项事务高效顺畅运行。要进一步拓展深化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的相关职能,创新突破每项功能的具体实现方式。要进一步凝聚共识、持续推进良性互动的新型警检关系构建。
杜兴林
中共衢州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
杜兴林表示,衢州市检察、公安机关要进一步做深做细做实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工作,把“检警 ”品牌擦得更亮。要在政治站位上再提升,把抓好这项工作作为检验“两个维护”的试金石,以更高质效的执法司法体系助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要在实战实效上再加力,要把推进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作为检警协同落实除险保安各项举措的重要着力点,共促提升检察监督和公安执法规范化水平。要在功能拓展上再突破,把“检警 ”应用的全省推广作为新的起点,争取推出更多检警协作的“衢州经验”。
全省推广启动仪式
衢州市柯城区检察院、衢州市公安局柯城分局负责人分别介绍“检警 ”应用运行情况及工作成效
据介绍,“检警 ”应用包含侦查监督、协作配合、案件通报与备案三大模块,能够实现案件会商、列席检察官会议、侦查监督跟踪督促、不起诉行刑衔接等基本功能。该平台的应用不仅解决了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人员派驻难题,打造可全员入驻、全时段值守的“线上办公室”,适应侦监协作办公室“双主任制”管理模式,实现监督协作事项的“案件化”办理,而且为公安民警、检察官日常执法办案提供了便利。
该平台运行以来,柯城公安共发起疑难案件会商51起,列席检察官会议23次;柯城区检察院邀请侦查人员列席检察官联席会议35次,提出提前介入或补正意见47条,跟踪不捕不诉案件199件,真正实现了立案监督、不捕不诉等司法环节监督数据跟踪全领域、全覆盖,案件退查率同比下降23.1%,刑事案件办理效率、执法司法规范化水平明显提升。
湖州市公安局、宁海县公安局、温州市公安局鹿城分局、诸暨市检察院、金华市婺城区检察院、温岭市检察院6个单位围绕侦查协作“三迭代”、规范化侦监协作等主题作经验交流发言。
据悉,自2021年最高检和公安部共同出台《关于健全完善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机制的意见》以来,全省共设立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123个,其中,与公安共同设立108个,与海警、海关、缉私等单位共同设立15个。全省共800余名检察人员参与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工作。
浙江省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浙江省公安厅法制总队负责人,各市检察院分管副检察长、第一检察部主任,各市公安局分管法制副局长、法制支队支队长等参加会议。
文字:吴佳窈
图片:徐飞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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