竟然有因退嫖资费用多少,双方争执不下而报警求助,要求警察评理的?这一对“奇葩”男女在“亮剑.清风”平安护夏百日行动中,近日被洛阳涧西警方“评理”——分别行政拘留并罚款处罚。
8月7日晚22时30分许,洛阳市公安局涧西分局长春路派出所接报警称,在涧西区一酒店内与他人因纠纷求助警方。
长春路派出所值班副所长石可倚迅速带领值班民警赶赴现场处警。在位于涧西区黄河路一酒店客房内见到了报警人陶某和一女子。看到警察到场,陶某理直气壮的反复指责这个女子不讲信用,要求警察评理。当民警询问陶某和这女子是什么关系、因何事发生纠纷时,陶某对民警的询问闪烁其词,答非所问。民警感到事有蹊跷,便将两人带回所里进一步调查处理。
在派出所,经对陶某和女子进一步调查,原来当日下午,报警人陶某闲的无聊,产生了通过手机在网上进行“约炮”的想法。便通过手机交友软件,约到了卖淫女子黎某。
当晚上22时许,陶某在涧西区黄河路一酒店开好房后,将女子黎某约至房间见面,双方谈妥交易价格,陶某支付了1300元的包夜费用后,二人在房间内实施了卖淫嫖娼行为。
交易完成后,陶某看到黎某想要离开房间,因支付的1300元嫖资是包夜费用,陶某便要让黎某退回500元。因退款问题双方发生争执,随后陶某报警,便发生了开头的一幕。
涧西分局长春派出所在查清陶某与黎某的卖淫嫖娼违法事实后,对二人依法分别作出了行政拘留十日,并处罚款3000元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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