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庭处在化解矛盾纠纷的最前沿,必须紧紧抓住人民法庭党建工作这个“牛鼻子”,发挥人民法庭党组织“桥头堡”作用,不断提高法庭干警党的意识和党员意识。笔者认为,通过健全组织建设、科学理论武装、党建融合推动、完善考核激励等有力举措,可以促进人民法庭实现维护公平正义、参与基层社会治理、助推乡村振兴的跨越式发展。
一、探索组织建设新路径,确保人民法庭党的领导全覆盖
在人民法庭的组织结构设立中,最低标准是必须确保1名以上党员。针对难以单独成立支部的法庭,根据调研情况有三种方式可供选择。一是成立联合党支部。一种模式是统筹区域内人民法庭交通状况、案件数等因素,整合司法资源和党员力量,在合署办公的人民法庭成立中心党支部,周边法庭成立党小组或参加中心法庭组织生活,湖南省湘阴县人民法院城西人民法庭就是此种模式;另一种模式是区域内所有农村法庭成立联合党支部,联合党支部轮流在相关法庭召开支部党员大会或主题党日活动,城郊法庭和园区法庭成立联合党支部,湖南省宁乡市人民法院的人民法庭党建工作采取这种模式运行顺畅。二是编入机关支部参加组织生活。对于仅有两人以下党员的法庭,可以通过借助法院党支部的力量,带动人民法庭的党建工作和审判工作,依托智慧党建进行管理,通过线上党课、线上会议、线上谈心等工作,落实党员参加组织生活的有关制度。三是为执行某项任务纳入“临时党支部”管理。法庭党员可与周边的公安、司法、综治等人员加入临时组建的党的机构,既便于开展在党委领导下的诉源治理、司法执行等工作,又便于党建融合和党的意识培养,强化基层组织间的沟通协作,助力基层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坚持“支部建在庭上”“党小组设在审判团队”“党员领衔疑难复杂案件办理”,实现党的领导对审判执行单元全覆盖。此外,基层法院应调节充实党员到人民法庭任职,人民法庭要多关注非党员干警的思想动态,及时发展新党员,壮大组织力量。
二、狠抓党的创新理论武装,提高人民法庭干警的政治素质
政治建设是人民法庭建设的首要标准,要巩固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学深悟透笃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政法工作、人民法院、人民法官的指示批示精神,引导人民法庭干警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头脑、推动工作。要注重将党的创新理论贯彻运用到人民法庭日常工作的始末,使人民法庭干警牢固树立“人民至上”观念和服务大局意识,坚定理想信念,培育清正廉洁、勇于担当的工作作风。要鼓励人民法庭干警把个体的“小我”融入党和国家事业的“大我”中读懂“国之大者”,从理论武装中找寻破解人民法庭建设难题的实际举措。要培训党建工作“明白人”,在开展集中培训、充电提质中,使人民法庭庭长成长为新时代党的创新理论的宣讲员和践行者,可视情将人民法庭庭长纳入政治轮训和政治素质考察范围,持续推动党的政治领导力、思想引领力、群众组织力、社会号召力在人民法庭落地生根。要加强党员监督管理,每周预留固定时间进行政治理论学习,注重在日常工作中落实请示报告制度,使人民法庭党员成为坚定捍卫“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基层模范。
三、加强党建联动和品牌创建,融入综合治理格局
人民法庭要加强与辖区所在党委以及村组党组织的联系与联动,积极融入综合治理格局。充分发挥党员干警深入群众、联系群众、服务群众的表率作用,打造党员干警牵头的“午间法庭”“时令法庭”“农民工工资维权工作室”“园区巡回法庭”等法治品牌。大力开展支部引领案件讨论、协商、执行等机制。针对社会群体性敏感案件,由支部组织法庭办案骨干和人民陪审员进行研究讨论;在诉讼前端环节设立流动党支部,由在诉讼服务中心参与相关工作的法律援助律师、人民调解员中的党员组成,由人民法庭党支部书记(庭长)兼任流动党支部书记;在乡村振兴、涉重点工程执行攻坚等重大专项任务中成立临时党支部,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保障重大任务完成,在攻坚克难中强化政治历练。善于挖掘法庭驻地的红色资源潜力,注重以伟大建党精神为源头、彰显地方特点的精神谱系来铸魂培根,结合红色基因、地域人文、辖区案件特点等培育党建品牌,每个基层法院着力打造1个党建示范法庭。
四、完善正向激励措施,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
各级法院要推动形成“法庭是年轻干部的培养基地、优秀干部的锻炼平台、新招录人员的入职学校”这一导向,评选表彰、典型选树宣传和福利待遇有重点地向法庭干警倾斜。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建立健全党建工作考核指标体系。一是改变“唯审判工作论”的惯性思维,加深对人民法庭党建工作的理解与落实,突出“维护公平正义”“以人民为中心”是党建工作在人民法庭的生动实践和具体要求;二是以党的政治、思想、组织、廉政建设等方面作为一级指标,根据人民法庭职能确定二级指标,并根据工作比重和重要程度予以赋值,搭建党建工作考核指标层级框架;三是设立人民法庭党建工作考核领导小组,明确人民法庭党组织参与基层社会治理的任务清单,摆脱无关事务对人民法庭中心工作的影响,同时实行专项通报,公示被考核人民法庭的考核成绩、存在的问题以及整改内容;四是强化评优激励与警示惩戒,将党建工作考核结果与干警的薪酬、职级晋升挂钩,用好表彰奖励、通报批评等手段;五是区分独立运行、合署办公,以及中心、专业法庭,针对不同类型人民法庭,细化量化考核指标。
(作者单位: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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