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价类型:项目实施过程评价□ 项目完成结果评价√□
项目名称 看守所、拘留所关押人员生活费补助
项目单位 看守所、拘留所
主管部门 湘阴县公安局
评价方式:部门(单位)绩效自评
评价机构:部门(单位)评价组
报告日期:2022年03月22日
湘阴县财政局(制)
一、项 目 基 本 概 况 | ||||||||||||||||||||
项目负责人 | 刘泽玉 祝振良 | 联系电话 | 158****7016 135****1898 | |||||||||||||||||
项目地址 | 看守所、拘留所 | 邮 编 | 414600 | |||||||||||||||||
项目起止时间 | 2021年01月起至2021 年12月止 | |||||||||||||||||||
计划安排资金 (万元) | 97 | 实际到位资金 (万元) | 97 | 实际支出 (万元) | 81.26 | 结余(万元) | 34.17 | |||||||||||||
其中:中央财政 | 其中:中央财政 | 其中:中央财政 | 其中:中央财政 | |||||||||||||||||
省财政 | 省财政 | 省财政 | 省财政 | |||||||||||||||||
市财政 | 市财政 | 市财政 | 市财政 | |||||||||||||||||
县市区财政 | 97 | 县市区财政 | 97 | 县市区财政 | 81.26 | 县市区财政 | 34.17 | |||||||||||||
其它(上年结余) | 18.44 | 其它 | 18.44 | 其它 | 其它 | |||||||||||||||
二、项目支出明细情况 | ||||||||||||||||||||
支出内容 | 实际支出数 | 会计凭证号 | 备注 | |||||||||||||||||
付看守所、拘留所关押人员生活费补助 | 81.26 | 2021年1-12月 | 明细账附后 | |||||||||||||||||
支出合计 | 81.26 | |||||||||||||||||||
三、项目绩效自评情况 | ||||||||||||||||||||
项目绩效定性目标及实施计划完成情况 | 预 期 目 标 | 实际完成 | ||||||||||||||||||
为适应日益复杂的社会治安形势,弥补看守所、拘留所在押人员伙食费不足,弥补监管场所工作经费的不足,保证监管场所的正常运转。 | 刑事拘留679人,强制隔离戒毒24人,行政拘留684人。 | |||||||||||||||||||
项目绩效定量目标(指标)及完成情况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指标内容 | 指标(目标)值 | 实际完成值 | |||||||||||||||
项目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弥补了看守所、拘留所在押人员伙食费不足 | 看守所关押容量480人拘留所关押容量120人 | 刑事拘留679人,强制隔离戒毒24人,行政拘留684人。 | ||||||||||||||||
质量指标 | 确保监所秩序稳定 | 确保监所秩序稳定 | 确保监所秩序稳定 | |||||||||||||||||
时效指标 | 在规定时效内完成 | 2021年1-12月 | 在规定时效内完成 | |||||||||||||||||
成本指标 | 财政预算拨款指标内完成 | 81.26万 | 上年结余18.44万元,本年财政预算拨款指标内结余15.74万元 | |||||||||||||||||
项目效益指标 | 经济效益 指标 | 确保监所秩序稳定 | 确保监所秩序稳定 | 保障了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 ||||||||||||||||
社会效益 指标 | 社会治安状况日益好转 | 社会治安状况日益好转 | 社会治安状况日益好转 | |||||||||||||||||
生态效益 指标 | 社会治安环境好转 | 社会治安状况日益好转 | 社会治安环境好转 | |||||||||||||||||
服务对象满意度 指标 | 人民群众满意 | 95% | 人民群众满意 | |||||||||||||||||
绩效自评综合得分 | 92 | |||||||||||||||||||
评价等次 | 优 | |||||||||||||||||||
四、评价人员 | ||||||||||||||||||||
姓名 | 职称/职务 | 单 位 | 签字 | |||||||||||||||||
夏闻天 | 党委副书记、副局长 | 县公安局 | ||||||||||||||||||
郭红东 | 主任 | 警务保障室 | ||||||||||||||||||
丰莉 | 主任 | 审计室 | ||||||||||||||||||
评价组组长(签字): 年 月 日 | ||||||||||||||||||||
项目单位意见: 项目单位负责人(签章): 年 月 日 | ||||||||||||||||||||
主管部门意见: 主管部门负责人(签章): 年 月 日 | ||||||||||||||||||||
财政部门归口业务科室意见: 财政部门归口业务科室负责人(签章): 年 月 日 |
填报人(签名):谢燮 联系电话:2117599
五、评价报告综述(文字部分)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单位基本情况
1、单位基本情况。湘阴县常住人口70万,近年来,随着公安机关对违法犯罪的打击力度不断加大,我县看守所和拘留所关押人员呈逐年上升趋势。为切实做好公安监管场所在押人员伙食费保障工作,保障在押人员的正常生活及监所秩序安全,从2010年,经县委常委会议研究同意根据看守所、拘留所当年关押人数拨付适当生活费补助。
2、实施依据。《湖南省财政厅 湖南省公安厅关于加强公安监管场所经费保障工作的通知》湘财政法[2017]25号。
(二)项目年度预算绩效目标
很好地弥补了看守所、拘留所在押人员伙食费不足,做好了公安监管场所在押人员伙食费保障工作,保障在押人员的正常生活及监所秩序安全。
二、项目资金使用及管理情况
(一)项目资金安排落实情况
2021年度县财政年初预算我局看守所、拘留所在押人员生活费补助97万元,10月-11月拨拘留所人员伙食费97万元,合计实际拨款97万元,12月全额拨付到位。
(二)项目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本年度财政拨付我局看守所、拘留所在押人员生活费补助97万元,实际支出81.26万元,本年结余15.74万元。项目资金未使用完的原因是,2021年新冠肺炎疫情时有发生,拘留所和看守所为监所安全,在疫情期间尽量不增收在押人员,因此伙食费补助未执行完毕。
(三)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本项目资金由我局警务保障室统一管理,每年根据看守所、拘留所提供的当年在押人员名册,上报县财政局行政政法股审核后拨付在押人员生活费补助。看守所、拘留所内勤按月按实际支出情况报账。专款专用,专账管理。
三、项目组织实施情况
(一)项目组织情况
我局根据省财政厅、省公安厅文件和看守所、拘留所提供的当年在押人员名册,报县财政局行政政法股核定。经批准拨付项目资金。
(二)项目管理情况
根据省财政厅、省公安厅文件、《湘阴县公安局财务管理办法》和相关政策进行管理。
四、项目绩效情况
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我局看守所、拘留所在押人员生活费补助问题,县财政给予了大力支持,项目资金拨付及时到位,虽在规定时效内未全部完成,但能基本保障在押人员正常生活,弥补监管场所工作经费的不足,保证监管场所的正常运转。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一)后续工作计划
为适应当前湘阴的社会治安环境,提高人民群众安全感和对社会治安的满意度,我局申请提高看守所、拘留所在押人员生活费补助,保障在押人员权益。
(二)主要经验及做法、存在的问题和建议
随着社会治安形势日益复杂,公安机关对违法犯罪打击力度的加大,看守所、拘留所关押量呈上升趋势,物价上涨,生活费标准也应相应提高,请县委县政府适当提高在押人员伙食费标准。
【来源:湘阴县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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