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凡是涉及事情需要开会解决的,有一种现象总是出奇的一致,那就是会议多且长。不敢说百分之百,但至少有百分之80的会议都是无效沟通,简单来说就是开会效率低下,把大部分时间花在了与会议讨论主题无关的内容上,常见的会议现象有:
1.互相攻击。会议上出现意见相左,或者与发言人有不同意见时,其他人会直接打断进行反驳,然后持续性输出自己的观点,此时发言人往往也很难服气,会继续与其辩驳,情况恶劣的双方甚至会上升到人身攻击,导致会议整体氛围紧张和尴尬。
2.一言堂。这个词原是古时商店所挂匾额,显示买卖公平,不二价。后指领导作风不民主,不能听取群众意见,特别是不能听相反的意见。如今大公司、官场一些领导干部的工作中,用人“一句话”、花钱“一支笔”、决策“一张纸”等“一言堂”现象仍然大量存在。
3.跑题。这种现象存在于会议中没有主持人控制全场,允许与会人员头脑风暴、畅所欲言,所以导致不少人扯东扯西,议题假大空,贡献度反而很低,最后大会议生小会议,会议生生不息延绵不绝,开会的目的无所实现,工作任务无法解决。
4.只批评不建议。此类问题简单来说就是会议上,让大家去发现问题很简单很积极,却无法对问题提出建设性的解决方案,阐述自己的观点时也往往只说为什么,不说怎么做,导致事情无法最终得到解决。
以上现象几乎就是大家在日常生活中开会经常遇到的问题,其实不光是我们普通人会遇到,很多企业家、士兵将领都会面领着会议讨论一团糟的现象。有一个美国人,准确来说是一名美国陆军准将叫做亨利 马丁 罗伯特,他在主持一次教会会议时,正因废奴主义陷入激烈辩论,导致会议很失败,罗伯特曾扬言“再也不主持任何会议”。尽管担任会议主席的他出师不利,但从此下定决心要学习议事程序。后来他参考美国众议院议事程序,撰写出了《罗伯特议事规则》,不曾想,这本书会成为日后美国国会、各州议会与其它各种美国组织的议事规范,同时也从太平洋的彼岸被孙中山先生带回了中国。如今《罗伯特议事规则》历经百年修改,随着时间更迭注入了时代的痕迹,目前公诸于世的是第11版。
那么,这本书究竟神在哪儿?是如何进行有效率的民主化运营的呢?在正式阐述《罗伯特议事规则》的主要内容前,我相信会有人质疑其被中国借鉴的可行性,毕竟美国和中国的国体不一样,国情也大相径庭。如何能直接移植使用?那么大家请继续看下去。
中国以前是农耕文明,人与人之间合作信任度较高,合作范围小而固定,彼此知根知底,交流合作矛盾较少,但社会随着迁徙的自由,交往变得频繁,人与人之间了解不深,萍水相逢,信任度降低,那么长期合作并不具有约束力。而回顾一下美国历史,它作为一个迁徙民族,其本土就是不同文化不同思想人的相互碰撞。一个如此崇尚自由的民族,在特定场合,大家愿意被规则所约束,特别是对待开会,是极度严肃认真的。既然《罗伯特议事规则》能受到美国组织团体的一致好评和广泛推广,说明它在解决“尊重个性的同时又能避免争论”的问题上诠释的很到位,是值得我们去借鉴和学习的。
接下来我们就一起来学习《罗伯特议事规则》的核心要素。在规则中,罗伯特总结了一套决议产生的流程和原则,为了方便大家理解,我们用一次业委会内部会议来实践这套规则。
假设,某小区业委会每次例会人员不齐,大部分是由于工作忙碌,有的委员提议“开会时间应当约定在周末,时间更充裕”,有的委员则认为“不要严格规定开会时间,灵活开会”。现就召开业委会内部会议对该问题进行讨论。按照《罗伯特议事规则》的会议流程。
会议开始前,要安排一个主持人或者主席负责保证会议的顺利进行。什么叫做动议呢?动议就是具体的直接的建议,比如:”我推荐某某某担任主任“就是一个明确的动议,而“我不喜欢某某某做事情”则是一个无效动议。记住,无动议不讨论。接下来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委员逐个开始发表意见,比如委员A率先发言,提出动议“我认为把开会时间安排在周末更为合理”,此时主持人会停顿等待一会儿,等待什么呢?他在等是否有人附议。如果无人发声,主持人会再询问一次“有人附议吗?”如果仍然没有人附议,该动议就结束了。假设此时有委员D提出“我附议,i have the second”,注意此时不代表着委员D同意该动议,而是觉得此动议值得大家往下去讨论,于是到了第三步讨论动议。彼时主持人会让动议提出人说明缘由,说完以后,全体委员会对该动议表示支持或者反对,委员B反对该动议,认为“会议不应该占用大家大量的休息时间,而且有的委员周末也得加班”,那么他可以举手示意,经主持人同意后开始发言,但注意此时委员B的发言是面对着主持人的,这就是《罗伯特议事规则》中很重要的一个原则叫做“面对主持原则”——要求所有的讨论都必须面对主席,而不是朝着对方。除此之外,还有
发言完整原则—不能随意打断别人的发言,等待别人呢发言完毕以后才能说话。
限次限时原则——每个人的发言时间和次数都有限制,比如不超过3次,每次发言不超过10分钟。当然这个可以由主持人去决定。
一时一件原则——是指发言不能跑题,此时此刻只能就此事进行发言讨论。
文明表达原则——不能进行人身攻击。尤其不能质疑对方的动机,恶意诽谤他人。
机会均等原则——主持人尽量让正方反方轮流发表意见,如果有AB两人同时举手,此时A已经发言过而B还未发言过,则由B来发言。
立场坚定原则——要坚持自己的观点,不能和稀泥。
充分辩论原则——主持人一定要保证每个人都充分的表达了自己的观点,才能够进行表决。
那么最后一步就到了表决阶段。这里要遵循的是多数裁决原则,一般采取过半数或者2/3以上同意,假设参会人员一共7人,同意将会议安排在周末”的人有5人,此时符合过半数标准,则该动议就通过了。
最后一个原则就是服从原则,既要服从主持人也要服从结果。一旦结果生效了,大家都得无条件服从该结果,不能有反抗情绪。尽管会出现与自己想法不一样的结果,但是他同样可以在讨论中充分发表自己的意见。这整个过程就体现了《罗伯特议事规则》的精髓,即“有效、有序、公正、平衡”。
《罗伯特议事规则》是应用于协商会议的一个会议的实操技术工具,对于提高会议效率、规范会议动作、保障会议质量非常的有用。如今该规则也加入了线上会议的形式,在一次又一次实践中得到更新和完善。
版权声明: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 请发送邮件至 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